纪法周课

国企干部违纪违法案例警示汇编(第一期)

作 者:        来 源:纪检审计部        2026年03月09日

初心泯灭、权力异化

—上海东方枢纽投资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徐某案

徐某,上海东方枢纽投资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经查,其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转移、隐匿赃款,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长期参加迷信活动;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置若罔闻,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出入私人会所;违反组织原则,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廉洁底线失守,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在购买住房中侵犯国家、集体利益,搞权色交易;侵害群众利益,将公园公益性用房租赁给他人用于开设私人会所;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贪欲膨胀,大搞权钱交易,利用担任上海市静安区副区长、上海市申江两岸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企业经营发展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涉案金额特别巨大。

徐某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乃至二十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经上海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徐某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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