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法周课

党员干部纪律教育案例第四部分违反群众纪律案例(第六十八期)

作 者:方正出版社        来 源:纪检审计部        2025年09月08日

第四部分违反群众纪律案例

六十八、利用宗族或者黑恶势力欺压群众

违纪案例:李某,中共党员,某村党支部书记。李某还是横行乡里的涉黑组织的头目,经常利用黑恶势力欺压群众。2020年2月,李某将自己的供热公司建在本村村口,村民尹某居住在供热公司旁边受到严重粉尘污染。尹某因向市有关部门反映供热公司的污染问题,遭到李某手下的殴打。

纪律提醒:利用宗族或者黑恶势力等欺压群众行为,是指利用宗教势力影响,强占集体资源或者依托黑恶势力,欺行霸市,欺压人民群众,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行为。

黑恶势力是社会毒瘤,破坏城乡安宁,影响群众安乐,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秩序,侵蚀党的执政根基。从查处的基层腐败案件看,很多都和黑恶势力相关。扫黑除恶是民心工程,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指出,“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强调“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组织者、领者、骨干成员及其‘保护伞’要依法从严惩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利用宗族或者黑恶势力等欺压群众,或者纵容涉黑涉恶活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本案例中,李某作为村党支部书记,长期利用黑恶势力欺压群众,其行为已构成违反群众纪律,应予严肃处理。

法规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五条:利用宗族或者黑恶势力等欺压群众,或者纵容涉黑涉恶活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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