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凌晨,黑龙江逊克县一铁矿发生透水事故,事发时井下共有43名矿工正在进行作业。截至目前,共有37人成功升井,井下仍有6人被困。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由于强降雨,井下搜救工作不得不暂时放缓。为了确保救援人员的生命安全,从19日晚间开始,井下搜救工作已经被迫暂停,井下搜救的环境比较恶劣,根据下井救援人员的表述,井下水被排出之后,剩下的就是淤泥,淤泥的高度能达到救援人员的腰部,一旦不小心陷进泥就会有生命危险,因此在井下开展的救援工作十分危险。
从17日救援工作开展的第一天开始,几乎每一天事故现场都有降雨。强降水导致库尔滨河的河水水位上涨过快,库尔滨河改道后的排水地点以及两旁的河道已经被上涨的河水淹没。
所有现场救援人员都在严阵以待,此前救援专家组组长就表示,排水工作是救援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一环。
据中新网报道,事故亲历者甘体健向记者讲述了事发时的惊魂一刻。
甘体健告诉记者,自己已经在矿上工作了3年,事发时他正在井下进行铲车作业,周围大概还有十几名工友,突然他们听见很大水声,紧接着就看到大量的泥浆水迅猛而来,他和工友赶紧从管道向上爬,大概爬了好几百米才上来。
甘体健说:“事发时脑子已经懵了,就想着赶快逃命,升井后第一时间向家里打电话报了平安。”据了解,目前甘体健的身体状况平稳,但仍需要住院观察治疗。
事发铁矿两年前被处以“停止建设”处罚
逊克县翠宏山铁矿并非首次爆出工程安全问题。
2017年3月,黑龙江省安全监督管理局公布了《关于逊克县翠宏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违规建设情况的通报》。通报称,2017年2月21至24日,黑龙江省安全监督管理局对逊克县翠宏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部分工程未按设计施工或与设计不符等19项问题。
通报显示,“逊克县翠宏山矿业公司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到位及部分工程未按设计施工或与设计不符。
针对该公司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作出了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并处2.9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通报如下:
(一)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一是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职责未明确。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文件未明确主任、副主任及成员安全生产职责,无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无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在施工过程中,既未经原设计单位同意,也未报安全监管部门审查同意,擅自变更设计,施工建设随意性强。三是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责任不清。施工单位应按照建设单位提供的安全设施设计和施工图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经建设和监理单位会审后方可施工。但在施工过程中均由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派工,造成应由施工单位承担的工作全部由建设单位承担。
(二)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一是李继文2016年10月20日被公司任命为矿长,至今未取得安全资格证书;未按照培训计划开展1月份安全教育培训。二是未制定领导带班下井考核奖惩办法;领导带班下井交接班记录无入井和升井时间。三是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责任制中无组织或参与拟订操作规程内容。四是未以文件形式设立应急救援组织机构。五是局部通风机未检测检验。
(三)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到位。一是-50m至10m中段联络道独头掘进工作面、斜坡道250米中段以下掘进工作面通风不畅,不能有效排出污风。二是-50m中段集矿井口无轨运输设备卸载处无车挡,标示牌不醒目。三是-50m中段集矿井口边水坑积水未及时排出。四是措施井通风不畅,形成浓重雾气造成视线不良。五是提升机闸间隙保护失效。
(四)部分工程未按设计施工或与设计不符。一是采用副井进风、措施井出风的通风方式,与设计不符;北风井只按设计施工了190米,其余工程均未按设计施工;-50m、10m中段回风巷道断面与设计不符。二是斜坡道井口位置与设计位置相差约500米,巷道断面与设计不符;-50m、10m中段巷道断面与设计不符;5个选矿硐室无安全设施设计。三是设计有轨运输施工为无轨运输;利用设计之外的探矿井进行提升作业;-50m中段车场设计有轨环形巷道施工为无轨单向巷道;10m中段车场设计没有车场施工为无轨运输后,增加了无轨单向车场巷道。四是设计从逊克县引入两路供电电源,施工为从伊春市和逊克县各引入一路电源。五是利用设计之外的探矿井进行排水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