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警示

安徽铜陵市“2.26”事故通报

作 者:        来 源:        2019年03月14日

3月11日,

安徽省住房和建设厅

通报了该事故的行政处理结果

2月26日14时10分许,安徽铜陵市铜官区一建筑工地发生塔吊倒塌事故,造成2死1重伤1轻伤,重伤人员送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共3死1轻伤。

经研究,安徽省住房和建设厅决定对铜陵市“2.26”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施以下行政处理,现通报如下:

一、对铜陵有色铜冠房地产集团公司及项目负责人毕韧松,安徽国泰建筑有限公司及项目经理杜军云和项目专职安全员赵永生、王执燕、疏义春,铜陵鑫铜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及项目总监易文生、项目安全监理工程师邵四海,铜陵国安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铜陵营造租赁公司,记录安全生产不良行为记录一次,记录期3年,记入信用安徽。

二、将铜陵有色铜冠房地产集团公司、安徽国泰建筑有限公司、铜陵鑫铜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铜陵国安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铜陵营造租赁公司,列入安徽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市场、建筑市场准入、质量安全行为管理重点监管对象,时间3年,并在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信息系统中予以醒目标注。

三、对安徽国泰建筑有限公司、铜陵鑫铜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铜陵国安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1年内不批准其资质升级、增项申请。

四、对经复核认定为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安徽国泰建筑有限公司、铜陵国安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责令限期整改,并暂停其办理安徽省行政区域内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建筑市场相关业务,待整改合格后予以恢复。

五、将铜陵有色铜冠房地产集团公司、安徽国泰建筑有限公司、铜陵鑫铜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铜陵国安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及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处罚权限移交有关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严格实施各项行政处罚。

六、依据该起事故调查报告和政府批复,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施进一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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