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京港澳高速公路京石段智能养护应用研发二期已由河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列入2025年年度计划,项目业主为河北京石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京石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京港澳高速公路京石段北起涿州市码头镇西杨合村(京冀交界处),南至石家庄市藁城彭家庄,全长224.678公里(双幅),设计车速120km/小时,双向八车道,路基全宽42m。京石高速途径涿州、高碑店、定兴、徐水、保定、清苑、望都、定州、新乐、藁城等市县。北部与廊涿高速相通,中部与荣乌、沧榆高速相接,南端与石安、石太、石黄、曲港、津石等高速交汇。
2023年-2024年,河北京石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开展高速公路智能养护应用研发一期建设,围绕基础设施数字化建设、养护巡检管理系统、养护工程管理系统、路面养护决策分析系统、养护作业智能装备研发、运行环境建设六大部分开展实施建设。系统采用.NET技术开发路线,以C#(C Sharp)作为系统开发语言,系统结构化数据存储采用MS-SQL Server2016数据中心版大型数据库,在推进养护智能化管理方面取得了初步进展与较好成效。然而,随着日益增长的智能养护业务发展需求,加速推进高速公路养护标准化、精细化、智能化发展的要求仍迫在眉睫。
二期按照LOD3.0的标准,完成京石高速K45+602-K48,K148-K270+280共计124.678公里路基、路面、桥梁、涵洞、交安设施、服务区、收费站的基础设施BIM建模、GIS信息采集,打造京石全线BIM+GIS孪生一张图;基于一期平台成果,完成全路段应急处置管理、物资采购管理功能开发;研发新一代雷达测速声光警示装置、新一代路障自动智能化收放装置、隔离栅及边沟巡检装置等智能养护装备;以道路管养数据为切入点,利用大模型的语义分析能力与生成能力,实现养护知识文档的快速检索查询。
2.1.3服务期限:研发期为2025年8月至2025年12月,试运行期为2026年1月至2026年3月,免费维护期为2026年4月至2028年3月。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京港澳高速公路京石段智能养护应用研发二期。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京石高速公路基础设施数字化建设,应急处置及材料采购管理软件研发,智能养护装备研发,养护智能体开发。主要成果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3信誉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4主要人员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3.1.5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信息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23日9时至2025年7月29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交投招标与采购服务平台”(https://ebidding.hebtig.com/)下载招标文件及其相关文件(招标文件列表中所有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8月12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或河北交投CA数字证书登录“河北交投招标与采购服务平台(https://ebidding.hebtig.com)”,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使用“河北交投招标与采购服务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但可在开标时间登陆“河北交投招标与采购服务平台”(https://ebidding.hebtig.com/)网上开标大厅观看开标直播并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本公告5.2款修改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体为“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交投招标与采购服务平台”、“河北京石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网站”。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受理单位:河北合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伟 电话:0311-85057089 邮箱:hechenzixun@126.com。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河北京石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纪检审计部
电话:0311-83705122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否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否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付费主体:使用平台开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的投标人/供应商;收费金额:1000元。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正定新区尉佗街8号
联 系 人:田永红
电 话:0311-83705091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合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长安区北二环东路78号
联 系 人:王伟
电 话:0311-85057089
14.附件
附件2:评标办法
资质要求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近5年内(2020年7月1日至今,以通过成果验收或鉴定时间或评价报告时间或登记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公路信息系统或公路数据处理系统或公路养护设备装备研发业绩。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投标人过去1年(2024年7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项目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项目合同被解除。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1 | 高级职称。近5年内(2020年7月1日至今,以通过成果验收或鉴定时间或评价报告时间或登记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至少承担过一项公路信息系统或公路数据处理系统或公路养护设备装备研发业绩。 |
附件2: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标准 | |
1 | 评标办法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当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技术建议书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投标人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要求的业绩合同累计金额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服务期限、项目负责人;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4.1款规定。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7)投标人未对本项目提出分包计划。 (8)同一投标人未对本项目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报价清单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对本项目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6)投标人未提交调价函。 (7)报价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主要人员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评分分值构成: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 45分 主要人员: 20分 企业业绩: 25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 10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当所有投标价都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时,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2.2.4 | 评分标准 | 详见评分标准表 |
3.6.1 |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核查 | 修改为: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以下信息进行查询: (1)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应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对投标人的信用情况进行查询,若投标人存在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情形的(不含分公司),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进行查询,若投标人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信息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形的(均不含分公司),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按照投标人提供的验证方式对电子保函(保险)进行验证。如投标人未提供电子保函(保险)的验证方式,或根据提供的验证方式无法核实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如投标人未提供截图或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上述网站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投标人应当及时核查并更新政府网站公开的相关信息,并承担由于信息填报不完整或者不准确等原因导致投标可能被否决的后果。相关信息由投标人填报的,其真实性由投标人负责,经查证与事实不符的,视为投标过程中的弄虚作假行为。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无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2.2.4 (1)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技术建议书 | 45分 | 项目研究实施方案 (15分) | 研究的主要内容描述(5分) | 内容具体,方案切实可行,得4-5分; 内容清楚,方案基本可行,得3-4分; 内容不够具体,方案一般,得3分。 | |
研究采用的技术路线(5分) | 把握准确、描述具体清楚,得4-5分; 把握较准确、描述清楚,得3-4分; 把握基本准确、描述基本清楚,得3分。 | ||||
研究的创新点 (5分) | 明确、合理可行,得4-5分; 比较明确、较合理可行,得3-4分; 基本明确,得3分。 | ||||
工作计划与进度安排 (10分) | 计划进度安排科学合理,得8-10分; 计划进度安排合理,得6-8分; 计划进度安排基本合理,得6分。 | ||||
项目研究质量与进度保障措施 (10分) | 研究质量与进度保障措施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得8-10分; 研究质量与进度保障措施较合理,可操作性较强,得6-8分; 研究质量与进度保障措施一般,可操作性一般,得6分。 | ||||
研究预期成果及推广前景(5分) | 预期成果符合招标项目要求,推广应用前景把握准确、描述具体清楚,得4-5分; 预期成果较符合招标项目要求,推广应用前景把握较准确、描述清楚,得3-4分; 预期成果基本符合招标项目要求,推广应用前景把握较准确、描述清楚,得3分。 | ||||
培训方案 (5分) | 系统培训方案内容齐全、合理,得4-5分; 系统培训方案内容较齐全,得3-4分; 系统培训方案内容一般,得3分。 | ||||
2.2.4 (2) | 主要人员 | 20分 | 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 20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得12分; |
每增加一项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的业绩加4分,本项最高得8分。 | |||||
2.2.4 (3) | 评标价 | 10分 | 10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2。 其中,F=10;E1=0.2;E2=0.1;评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 评标价得分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 |
2.2.4 (4) | 其他因素 | 25分 | 企业业绩 | 25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要求得15分; |
每增加一项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业绩加5分,本项最高得10分。 |
注:1、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汇总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技术建议书各评分因素细分项缺项,则该细分项得0分。